政府帮群众支付律师费?原来,大柳镇当地居民朱某在一家私企加油站上班,加油站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朱某多次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加油站一直未给其办理。一年后,朱某下岗了。
大柳镇在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宣传时得知了此事,便积极联系了朱某,向他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应得到的补偿。朱某也主动向该镇申请了法律援助,朱某所在企业也认识到依法用工的重要性,最终通过诉讼,朱某得到了双倍工资及其他补偿17370元,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该镇对传统行业的大力扶持,境内企业有了一定的壮大和发展,外来务工人员也开始增加。针对企业用工维权问题、工伤事故、劳动保障等情况,大柳镇依托法律援助站,积极帮扶解决欠薪追讨、劳资纠纷、工伤保险等问题,务工人员在该镇的大力援助下都能得到相应的帮助。平时,法律援助站定期举行“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维权、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各类教育培训,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工人就业、企业用工两方面的合法权益。该镇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赶集”活动,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切实保证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使困难群众都能平等的享受法律保护。同时,组织开展镇、村(社区)干部法律培训,要求党员干部学习《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让“人民公仆”知晓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及时做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让“最后一公里”更加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