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阳县纪委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好“四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把好“日常了解关”,为干部建立“特别档案”。把干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巡察整改情况、受处分情况、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情况录入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掌握干部情况,为干部提拔使用打下坚实基础。
把好“线索处置关”,确保不影响干部正常使用。对于党风廉政巡察、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以及其他部门移送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实行“零暂存”,全部按期处置到位,确保干部提拔使用时不因有线索未处置而影响使用。
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对拟提拔考察的党员干部从四个方面开展廉政审查: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或初核存在的问题;审查是否有被查处记录或与其他违纪违法案件有牵连;审查是否受过党政纪处分;审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干部作出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
把好“查处关”,建立快速核查机制。对于干部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举报,会同组织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快速进行核查。对于核查后发现问题的,先取消资格,然后及时作出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于核查后未发现问题的,继续提拔使用,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消除影响,还干部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