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组干任(2016)42、46号文件通知,滁州市委研究决定:
贺家平同志任天长市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天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汪明阳同志任天长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张道秀同志不再担任天长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陈厚兵同志不再担任天长市委常委、委员(挂职)职务。
中国共产党天长市委员会
天长发布

接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组干任(2016)42、46号文件通知,滁州市委研究决定:
贺家平同志任天长市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天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汪明阳同志任天长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张道秀同志不再担任天长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陈厚兵同志不再担任天长市委常委、委员(挂职)职务。
中国共产党天长市委员会
天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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