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安徽省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公布,对2016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等三个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做出细则规定。
我省列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共20个),具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我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共35个),具有农村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参加报考高校考核取得入选资格,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4月5日至4月25日前,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
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同时在高校招生网站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自主招生志愿同批填报。
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考核的考生或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志愿预填表》于6月26-27日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志愿填报点上网填报志愿。
来源:中安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