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滁州市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朱学善在黄湾乡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负责材料申报、审核把关的职务便利,弄虚作假,冒用五保户刘某某的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据为己有。凤阳县纪委给予朱学善开除党籍处分,由副科级降为办事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王仙文在担任三关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分配给其他困难户为名,将低保户刘某、贫困户谢某的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6000元据为己有。张文武在担任三关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以分配给其他困难户为名,将贫困户孟某的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据为己有。石坝镇党委给予王仙文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张文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秦春同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子名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章广镇党委给予秦春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徐荣保在协助政府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其亲属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0000元。大通镇党委给予徐荣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徐友成在任林业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规向8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23140元,用于村支出。拂晓乡党委给予徐友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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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滁州网
编辑 / 高明 汪亚琳
主办单位 / 中共全椒县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