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琅琊区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审计局等成员单位2015年度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以及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讨论通过《2016年琅琊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和《琅琊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祭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区委书记、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孙新安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积极配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起到了极大警示和震慑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孙新安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协调领导机制,持续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任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节点抓作风建设,紧扣换届抓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要配合市委搞好巡察工作,认真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在落细落小抓落实上下功夫,努力使我区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罗圣权主持会议。区领导杨大德、仲卫东、施发兵,区人民法院院长邓金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学斌等出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