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来安县一男子不仅喝酒,还驾驶摩托车送孩子上学,对于男子奇葩的行为,民警在依据相关法律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19日下午14时30分,来安县公安局交管民警在建阳南路油库路口执勤时,发现一骑摩托车男子面红耳赤疑似酒驾,民警将摩托车拦停,经现场询问,驾驶人张某某中午喝了半杯白酒,受人委托刚刚将亲戚的孩子送到学校上学,回来途中被民警查获。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张某某无证且驾驶的摩托车也逾期未检验,民警对张某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讲明其酒后且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
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某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于张某某的种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合并给予其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为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