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严格按照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要求,注重从源头抓起,加大对当前卫生计生系统违纪违规、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努力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一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行为。重点查处领导干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及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奢侈浪费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二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医药购销、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经费管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医务人员“九不准”行为。重点查处收受患者“红包”、开“大处方”、院外开药,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中拿回扣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重点查处在管理使用新农合资金、公共卫生资金、计划生育资金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和套取新农合资金行为。
四是严格查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过程中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违规购进、违规运输、贮存和无资质接种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职务之便擅自经营免疫疫苗活动,严厉打击借用合法机构名义搞个人经营活动,彻底斩断疫苗流通环节中的黑色利益链条,从严惩治涉案人员,从制度及监管层面筑牢免疫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不受损害。
五是严格查处诊疗服务不规范行为和医疗秩序混乱现象。重点查处整治医疗机构收费和用药不合理,临床路径不按规定管理,不按病种收费,未全面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等情况。
六是严格查处机关办公用房有偿出租清理规范工作。重点是查处各单位用来有偿出租的办公用房、门面房等是否登记清理规范,出租所得收益是否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