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的信用管理,我市将启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据了解,新的社会信用代码全国统一,是社会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唯一身份识别码,今后不管社会组织变更还是注销都可查询该组织信用情况。
社会组织“多证合一”
有了统一“身份证号”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社会组织共1448个,主要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两大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社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的身份识别码,相当于社会组织的数字“身份证号”,共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识别码、校验码组成。今后社会组织变更或注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不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将使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理想变成现实,简化了办事手续,节省了社会组织时间和费用。“以前要想申请办理社会组织,申请人先要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取得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然后再到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王莉介绍,现在全部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信用信息共享互联
2018年旧证将作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实施,加强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数字化管理,杜绝多重或双重法人现象,打破社会组织“信息孤岛”问题,将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互联互通,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条件,实现“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挫”。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还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对于“信用中国”建设、大数据运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实施这项改革,解决了登记管理机关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
据悉,从今年起,全市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放新版登记证书。2017年12月31日前实行过渡,在过渡期内,旧版登记证书仍可使用,2018年1月1日起,旧版登记证书将作废。
(记者 李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