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一周工作安排
(11月7日—13日)
1. 周二前,请各单位按照《关于编制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校政财〔2016〕16号)要求,将预算材料报财务处,其中请各院(部)将学科竞赛、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以及拟举办教学研讨会等方面的预算材料报教务处。
2. 周二前,请未完成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单位将自查表、使用记录及相关支撑材料报资产与设备处。
3. 周三下午,请各院(部)组织系(教研室)学习《中共委员会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6〕53号)、《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试评估工作的通知》(校政教〔2016〕53号)等文件,做好专业评估相关工作。
4. 周四,学校将开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核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校园网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5. 本周,请各单位组织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开展交流讨论。
6. 本周,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维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政〔2016〕94号)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7. 本周起,2016级环境设计专业,2014级园林专业实习1周,2014级美术学专业实习3周,期间所有课程暂停;2016级本科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开展网络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