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原则上按年缴费,鼓励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省和市财政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50元、缴400元补60元、缴500元补90元、缴600-1000元补100元、缴1500元补110元、缴2000元补120元、缴3000元补13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市财政承担。
对城乡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 市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补贴。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双女户父母(双女户父母一方须实行绝育措施)参保缴费的,除了享受相应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外,市财政另外增加补贴30元。
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市政府按照10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2015年1月起,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75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每人每月70元,其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例如:按照目前政策测算,每年缴费100元,连续缴满15年,到龄可领取90元/月;每年缴费3000元,连续缴满15年,到龄可以领取420元/月(不含基础养老金上调和利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参保人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10个月的金额(死亡后多领的养老金从丧葬补助金中扣除),并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从参保人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死亡人员火化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人社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办理申领丧葬补助金需提供以下材料:火化证明、受益人或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存折复印件。
(信息来源:明光人社)
推荐阅读,点击进入:
1、明光市政府承诺,2016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件件和你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