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耳熟能详,但依然有人不拿它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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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驾摩托车 车毁人亡酿惨祸
在西涧中路,滁州学院体育场的后面。3月11日下午一点半左右,这里发生了一起摩托车自摔、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虽然事故现场已经清理,但还是可以看到当时留下的刮擦痕迹。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经过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确定摩托车尾部和左侧均无碰撞刮擦的痕迹,车辆痕迹主要集中在右侧及前仪表盘,这与摩托车刮擦路面及路牙石的痕迹相吻合。
为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记者随后来到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二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摩托车驾驶员方某并未取得驾驶证,而且经血液检测,他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每100毫升182毫克,是醉酒标准的两倍多,属于无证醉酒驾驶。
当时摩托车驾驶员是沿西涧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到西涧路学院路桥南侧20米处时,车辆刮擦路牙石继而失控摔倒,驾驶员本人头部撞到桥护栏,造成车辆损坏及驾驶员当场死亡。
这次的案件,再次提醒了广大的市民。一定要在驾驶某类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时,要取得相关驾驶证。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