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下,电信网络诈骗花样迭出,好多人因一条短信或电话钱财扫空……银行作为其中必经的重要一环,今后不再无章可循。
日前,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并且,开户后6个月不用,账户将自动冻结,以全面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减少“僵尸账户”。
《通知》中具体有哪些规定?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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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全面推进账户实名制管理,《通知》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为降低居民转账成本,《通知》明确,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央行有关负责人
防止不法分子随意开立多个账户、避免银行卡信息泄露
一方面为了遏制不法分子直接购买个人开立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或收购居民身份证后冒名或虚构代理关系开户;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范“一人数折”所造成的银行管理资源浪费,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避免因银行卡信息泄露而带来的资金损失。
《通知》加强了对异常开户的审核,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
同时,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严重违法企业,情况属实的,应当在3个月内暂停其业务,逐步清理。
对于开立却不用的“僵尸账户”,央行规定,如果账户在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银行应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暂停其所有业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恢复其业务。
《通知》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
针对不法分子指导受骗者通过英语界面转账的情形,《通知》指出:
《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来源:新华网
小编:郭曼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