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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下午3点,合肥市府广场街头出现一名裸奔女子。该女子全身赤裸,不时做出一些不雅的动作,丝毫不顾行人眼光。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将该女子带回。经调查,该女子是喝醉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昨天下午3点多,合肥老市府广场BRT公交站台附近,一名20多岁的女子突然开始脱自己的衣服,直到浑身赤裸,只剩一双高跟鞋。“当时她把自己的衣服都脱掉,扔向附近的市民,然后还做出弯腰、踢腿等一系列舞蹈动作。”现场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由于女子浑身赤裸,吸引很多市民围观。而过往带着孩子的市民,纷纷用手遮住孩子的眼睛,匆忙离开。据现场多位市民介绍,女子的行为很怪异,“不像是正常人,我们刚开始以为女子是精神有问题,可后来有靠近她的人说,女子身上酒气很重,应该是喝多了。”辖区派出所迅速出警,将该女子带走。民警发现,该女子酒气熏天,并且吵着要继续脱衣服,无奈之下女,民警只能一边将其解酒,一边在寻找其家人。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该事件被传上网后,引发网友争论。部分网友指责该女子行为不雅,“一个女人连起码的羞耻都不知道。”“估计这女的要到韩国去整容了,没法见人!”同时也有网友将矛头指向看热闹的围观群众,“竟然还拍照,难道没有一个人帮她披上衣服吗?”也有网友对传播该事件的媒体提出质疑“为什么还要报道,增加曝光率?”2015年年初,广西龙州朋友圈里疯传“一女子酒后与朋友打赌,为iphone6绕城裸跑一圈”。事实上,该女子是因精神病发才做出此种出格举动,所谓”iphone6”“喝醉”“打赌“等皆为谣传。3月28日,龙城法院判决消息发出者安某和一家涉事公司向受害人公开道歉,并赔偿一万元精神抚慰金。2015年8月1日,郑州市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一女子穿着暴露、坐在马路中央与交警对峙,一度导致交通堵塞。该女子最终被警方抬走。2015年8月21日,无锡中山路远东百货附近,疑因男友在七夕之夜劈腿,一女子精神失常,做出裸奔行为,引发众人围观,直至被警方带走。此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各不相同,但有一些类似的细节值得反思:裸奔女子周围聚集了大量围观群众,但他们没有一个站出来帮忙,不少人还拿出手机拍照,最后都是警方出面,才使得事情得以收场。更有像安某这种居心不良的人,利用图片捏造谣言,大肆传播,给当事人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伤害。同时,网友上传他人不雅照片,可能侵犯女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露点不雅照属于淫秽图片,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被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律师认为,围观群众在网络上传播淫秽的视频、图片,这种行为本身就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严重者或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这种行为会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以及隐私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音来源:李霞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此类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你我身边,当一个人赤身裸体地从你面前经过,你会有什么反应?
我们现在最应该做的,难道不是给ta找件衣服披上,帮ta摆脱这一尴尬的处境吗?这是一件所有在场者都可以做到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