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高考改革方案出台后,关系到广大学子的中考改革方案也于9月20日出炉。昨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披露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细节。
◆发布会现场◆
根据《意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进行改革,中考考试科目及内容将发生改变;在招生录取方面,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新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中考招生制度改什么?怎么改?北辰君综合整理各路新闻报道,为大家呈上全面的中考改革看点解读。
此次出台的中考改革目标是逐步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
基于此,改革有四大亮点: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改变考试内容◆
对于考试内容,根据《意见》,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及社会实际,这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不只从书上学习,还从生活中学习。
◆改变成绩表达◆
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重申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的要求,避免学生分分必争、过度竞争。
今次《意见》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破解唯分数论。
◆评价内容上◆
要求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
◆评价重点上◆
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评价程序上◆
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结果程序上◆
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破解唯分数。
试点地区要改革录取计分项目的构成,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部分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确定其他具体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
在每门课合格的前提下,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将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它“录取计分科目”。但是,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顾。没有选择的科目,不仅“要学”、“要考”,还要达到“合格”。
要将体育科目纳入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鼓励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由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由地市组织实施,要求地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统一要求;选择有条件的地市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图来自微言教育◆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一个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教育部: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这次改革进行了综合设计。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 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要求在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及体育科目之外做到文理兼顾、负担适度,不是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没有纳入总成绩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同时提出,各地可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教育部:《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机会。这项改革试点有三个重要前提:
教育部:近年来,各地积极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的地方和学校对此不够重视,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应当加强管理。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地特别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这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端正学校办学思想,加大监管力度,为学校的公平竞争、为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北辰教育综合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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