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常态,乌衣镇制定了“五个见面”信访工作新举措,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是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见面。上访时,信访办工作人员要与信访人见面,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登记后并进行详细了解,加强研判。如不在信访范围内就直接告之信访人不予受理并下达不予受理告之书;如在信访范围内,将信访件呈镇主要负责人批示,送相关责任人查办,并告之约见信访人面谈时间,同时对信访人进行开导教育,要求其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信访人在限期内不得越级上访,让当事人作信访的“明白人”。
二是接访领导与信访人见面。镇建立领导接访制度,每天都有一名班子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实行首接责任制。针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联系村居负责人一同讨论研究案情,帮助他们解决。特别是针对矛盾突出,影响面较大的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拆迁纠纷等群体性上访案件,镇负责人带案下访,深入一线听取各方面意见,剖析问题症结,指导和推动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是承办人员与信访人见面。案件承办人员直接与信访人见面,告之调查情况,征求信访人意见,避免以往调查结束又重新调查取证,从而影响办案效率。向信访人讲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程序及答复期限,避免信访人重复上访,以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司法人员与信访人见面。为解决信访工作中的法律疑难,增强信访工作实效,该镇充分发挥司法所作用,司法所参与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为信访当事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对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建议并帮助他们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而对有关部门已经处理过,认为处理不公的,做好信访人的说服调解工作,力争使其息访,使信访当事人变“信访”为“信法”。
五是结案后领导回访与信访人见面。信访件得出处理意见后,及时进行回访,看看群众的满意度,扩大信访人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由于措施可行,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该镇有效地解决了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突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