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华同志任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主任;
张雷同志任安徽天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不再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董学文同志不再担任安徽天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
王长华同志任铜城镇党委书记,不再担任杨村镇党委书记职务;
杨瑞明同志任杨村镇党委书记;
叶恒田同志任市农委党组书记,不再担任铜城镇党委书记职务;
朱宏文同志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农委党组书记职务;
陶志华同志不再担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职务;
赵森华同志任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永丰镇党委书记职务;
何祥同志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周亦春同志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
李大山同志任市教育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职务;
吴祥贵同志不再担任市教育局党组书记职务;
曾春华同志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政法委委员,不再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工委书记职务;
王信民同志任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保密办(市保密局)主任(局长)职务;
孙启智同志不再担任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职务;
吴文强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余永春同志任市安监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孙光明同志不再担任市安监局党组书记职务;
陈世田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城东新区党委书记职务;
陈香元同志任市城市社区党工委书记;
缪建林同志不再担任天长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李维林同志任市城市社区党工委副书记;
李兵同志任秦栏镇党委副书记;
徐九平同志任石梁镇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石梁镇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刘德军同志任大通镇党委副书记;
叶晓东同志不再担任大通镇党委书记职务;
应秀武同志不再担任大通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向阳同志任市政协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玉华同志任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