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设施。包括有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等,如果自己小区里有这些配套设施能方便小区居民也能够提升小区自身档次。
滁州
帮问
承诺的配套设施 买房后没有兑现
在采访时,紫荆苑小区业主李女士也找到记者,向记者诉说着她的不满。
除了没有买房时承诺的配套设施之外,居民还跟记者反映,现在不仅是找不到开发商,他们不知道该找谁来解决问题。
记者在小区里走访了一圈,发现确实没有任何的配套设施,有的只是居民种地菜地和几栋还没有盖好的楼房。这样的小区现状难道就没有人管理吗?随后记者也来到了小区的物业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
从小区物业那里得不到确切的回复,紧接着记者又来到了小区的开发商腾飞置业处。开发商办公室内只有一个人在值班,值班人员告诉记者所有的领导都不在,随后我们电话联系了当时销售房屋给周先生的销售部经理。
通过周先生和丁经理的对话,我们了解到,小区配套建设这一块仍旧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而有关于开发商一直没有建设小区配套设施的做法,我们也向律师咨询了。
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周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因为开发商承诺,给予相关的设施,比如说人防工程、幼儿园、商场,这些都是写在合同条款里面的,属于开发商的要约,周先生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此予以承诺,开发商应当按照此合同履行。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本就是冲着开发商承诺的幼儿园才购买的房屋,他觉得小孩就读小区里的幼儿园比较近、相对安全、方便一些。对此,李悟非律师也提到,开发商几年来一直没有兑现这个承诺,导致周先生当初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所以周先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的。因为事情已经有几年了,孩子已经过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周先生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而违约责任主要分两块,第一块就是合同当中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按照一定的购房比例来承担;另外一块就是周先生小孩因为无法就读小区附近的幼儿园,需要去离小区较远的幼儿园就读,多出来的费用包括来回接送孩子的交通费用都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在购房前,开发商承诺的一切的配套设施在入住后都成了泡影,这样必然会造成小区业主和开发商的矛盾,在这里也希望开发商能够信守承诺,将小区的配套设施能够尽快完善。
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滁州全接触》!
分享到朋友圈,让身边的滁州人乐享乐活。
搜索“滁州全接触”关注我们
新闻热线:13705504949
滁州广播电视台大型民生服务类栏目
《滁州全接触》每天与您相约
新闻综合频道首播:20:30-21:30 重播:00:00-1:00 次日7:00-8:00、13:00-14:00
公共频道首播:18:30-19:30 重播:次日8:00-9:00
科教频道首播:23:00-00:00 重播:次日11:00-12:00、16:00-17:00
滁州全接触
全方位报道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滁州人自己的微信平台
点击“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