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3件48人,其中职务犯罪大案 21件28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要案2件2人;贪污案10件18人,受贿案11件12人,行贿案4件4人,渎职等其他案件8件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立案查处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分别是: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玉涉嫌玩忽职守、受贿案和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许业林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
犯罪嫌疑人李玉,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李玉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一案,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南谯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案。2015年12月31日,南谯区院以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对李玉立案侦查,2016年1月1日对其刑事拘留,2016年1月15日李玉被执行逮捕。该案现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犯罪嫌疑人许业林,男、195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许业林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2016年1月18日,滁州市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对许业林立案侦查,2016年1月20日对其刑事拘留,2016年2月5日许业林被执行逮捕,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滁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力的惩治贪腐、震慑犯罪,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积极贡献。滁州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已连续多年在全省业务评比考核中位居前列,全市反贪污贿赂部门曾被省院授予集体三等功,所办案件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
全市反渎职侵权部门所办的三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第三届“五大精品案件”、“十件优质案件”,明光市院反渎局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