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来安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行车、行车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现在全县新增“电子警察”、“电子卡口”等设备(其中新增电子警察27处、电子卡口1处),具体位置公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警察设备及具体位置
1、汊河镇永丰路与民主路2、汊河镇龙王路与向荣路3、汊河镇龙王路与朝阳路4、汊河镇龙王路与长宁路5、汊河镇东城大道与文山路6、X013(来雷路)与雷高路7、G345与半塔镇陵园路路口8、G345与桃花路口9、G345与张山路口10、G345与复龙路口(龙山岔路)11、G345与舜来路口(005乡道)12、G345与长山街道13、G345与杨郢岔路口14、G345与罗庄路口15、G345与大余郢路口16、G345与原S312路口(半塔西)17、G345与原S312路口 (半塔东)18、G345与盱宁路路口19、G345与孙家港水库路口20、杨郢旅游环线余庄路口21、杨郢旅游环线红星村路口22、公园大道与建辉路23、公园大道与文化路24、公园大道与新城大道25、滁州大道与贺家楼路口26、中央大道与迎宾大道27、建阳南路与平阳路
二、汊河镇新增黄牌货车闯禁令卡口
1、碧华路全路段
以上卡口设备将于2023年2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以上路段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电子设备记录并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2月9日
来源: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