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阳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临床工作和人才梯队建设的需要,促进医院学科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我院拟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78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凤阳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本科(专科)应、历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校期间无重大劣迹或不良行为以及未受过纪律和刑事处分(含正在接受立案审查)。
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14日-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二楼人事科(209室);联系电话: 0550-6711707。
2、现场报名流程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的原件和复印件)。2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凤阳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表可以登陆上述网站下载。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45元。
5、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凤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笔试
1、笔试科目
临床护理(专科)、助产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专业知识(基础护理、外科护理、内科护理、儿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分值为100分。
临床医学、病理、口腔、影像、中医、针推、护理(本科)免笔试。
2、笔试时间4月22日,上午9点到11点,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4、护理(专科)、助产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男护报名人数不足时,按照男护报名人数的80%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医院社会化用人。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其中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18年7月1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要求可点击【滁州网】查看
来源:凤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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