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地表水质量排名采用水质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地表水质量越好。
(2)水质指数是指排名时段内,参与排名断面平均各单项指标水质指数(单项指标与该指标Ⅲ类标准限值的比值,溶解氧为倒数, pH值(另 行公式计算)之和,指数越大表明城市地表水污染程度越重。
(3)参与水质指数计算的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总磷、化学需氧量、铜、锌、氟化物、硒、砷、镉、铬(六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共21项。
(4)水质指数变化率反映的是月际水质变化,指评价时段中最后一个月水质指数与上月相比变化幅度,变化率大于0代表地表水质量恶化、小于0代表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
来源: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