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8日到8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7年11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公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公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是首要政治任务,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 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机关各科室的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做好责任分解。按照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做好任务分解,采取对号入座,逐条加以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没整改到位,决不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立足问题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定期检查会议记录;三是拟定党组行文规则和行政行文规则,安排专人负责发文管理,明确发文一律从OA系统操作,规范发文签批程序,统一文号管理;四是针对重复印发文件问题,局领导已对相关当事人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吸取教训,认真谨慎。
2、党组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8月22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建责任制管理办法,签订党建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建立以支委会为核心的党建工作队伍,已经重新划分党小组,选配2名责任心强的党员同志担任小组长,同时配备两名党务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究党建重要事项,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四是建立党员先锋岗、服务型党组织,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五是制定党组督查党建工作制度,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督促指导党支部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整改清单,对2017年党建工作开展总结并听取总结汇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3、“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大额物品采购、“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等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在2017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酝酿、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开展“三龄两历一身份”核查等工作,纪检组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出具廉政鉴定,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好材料收集整理;三是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协会撤销后资产处置工作,党组督促原协会人员已将协会购置财务软件、办公电脑、办公家具等资料移交给办公室并登记造册;四是针对帮扶资金问题,经内部核实,2016年期间,按照综治帮扶、选派帮扶、扶贫工作精神,我局对帮扶村、扶贫村、社区等开展11次帮扶;五是针对报销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房屋维修等支出没有协议等问题,经单位核查,有询价过程、报价清单、会议记录等材料,已经补充到会计资料中。
4、审计报告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下属单位交易中心因职能需要托管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账户均是经财政局批准开设。保证金的所有权是属于投标人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7条规定,退还投标人保证金时应同时退付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算)。由于保证金滚动发生,账户存款余额较大,为了提高资金的效益,我局与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利率,每年会产生一定的利息差额收入,此项收入已经纳入每年的财务预算,并在年末上缴。目前,我局已与非税局协调,提交了《关于交易中心保证金利息收入按季度缴入非税账户的申请》,申请并经市财政局同意2018年起采用季度缴纳的方式上交。
5、市县一体化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专项通知,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交易场所建设并将县级交易场所硬件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其中来安县公管局第一时间向县领导汇报反馈意见,县领导及时批示来安分中心调整搬迁新交易场所,同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公共资源交易新场所建设列入县政府重点工作之一;二是将推进县级行政处罚权工作纳入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指导各县(市、区)公管局与相关部门签订执法委托书,组织全市8个县(市、区)共49名公共资源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45名通过考试,其中明光县公管局通过5人,来安县公管局通过6人;三是关于电子开评标技术保障问题,8月30日局领导与市电信公司负责人就县局技术保障进行沟通,市电信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分公司明确专人对接服务。
6、专项整治不彻底,仍然存在违规挂靠资格证书,兼职取酬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召集所有涉及挂证人员进行集中约谈,要求立刻停止挂证行为,上交所有证件由党组统一保管,进行深刻检查,并按照滁办字[2016]40号文件精神上交挂证取酬款。截止目前,16名涉及挂证人员全部上交相关证书由党组统一保管,并向党组递交书面检查及承诺书;10人上缴挂证取酬款,另外6人均递交2016年5月以来未取酬证明。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7、理论中心组学习落实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人员对过往年度理论中心组材料进行梳理,规范保管;二是建立健全理论中心学习教育制度,制定年度学习方案和季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和总结;三是多样化学习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党课教育等活动。
8、党的专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存量资料,分类汇总整理,安排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资料完整;二是对照本年度“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讲重作”等活动,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抓落实,过程中开展三次专题研讨,举办系列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调研走访等对标完成规定动作,做好资料收集整理。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8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二是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汇报并按照要求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年度工作。
10、换届程序不规范,党小组有名无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人员梳理往届换届材料,归档成册,专人保管;二是按照换届工作要求和程序,提前谋划换届工作;三是重新划分党小组,推选责任心强的党员同志担任小组长,明确小组长职责,党支部督促、指导党小组按月开展小组活动,做好记录工作。
11、党员队伍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安排专人梳理党员发展资料,收集、整理档案,专人保存;二是梳理党组织关系,核实一名聘用人员党员身份,并将其党组织关系按照程序转入我局,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另外一名聘用人员经核实并非党员身份;三是出台党费收缴专项通知,安排专职党务人员负责党费收缴,开具收据,定期进行公示。经查,2017年局和中心全体党员同志党费已缴纳齐全;四是加强党员证管理,及时在党员证上记录党费缴纳、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记录。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过去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梳理,统一保管;二是对照要求做好本年度民主生活会,制定方案,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通报上年度整改情况,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整改清单,加强整改落实;三是局党组成员划分到党小组以普通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四是修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局党组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评议。
1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修订“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大会,支委会定期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工作;三是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党建重要事项;四是重新划分党小组,择优选择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小组长,明确小组长职责,每月召开党小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发挥小组作用;五是安排专人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规范会议内容和形式,提高会议质量。2017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6次,召开支委会14次,召开党小组会12次,开展党课教育4次。
14、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安排专人记录;三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5、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签订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责任分工;二是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建立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人,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工作;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册党风廉政全程纪实手册,并如实记录党风廉政工作;四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第一种形态”办法,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
16、履行监督责任乏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市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对市公管局加强监管;二是市公管局进一步明确分管人员,并安排专人与纪检组做好工作对接,完成纪检组交办工作事项;三是局党组加强风险防控,立足廉政风险点,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面清单》,加强工作监督;四是局党组要求科级干部上交出国(境)证件、填报个人重要事项等,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
17、作风建设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修订考勤制度,领导干部带头遵守考勤;二是开展重点工作回头看督查,建立三项制度,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18、“三公经费”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市委26条规定,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财务报销制度,确定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要求,制定财务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四单合一”等要求;三是出台《市公管局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运行管理,规范定点维修,建立维修三级审批机制。落实加油登记,加油卡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四是针对超标准、超人数陪客、餐单中有高档菜肴等问题,经核查属于超标准接待,已经责令经办人及参加人退缴相关资金并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就餐单信息不全、无菜单、发票日期和吃饭日期等问题,经单位核实真伪,并要求经办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针对超标准问题,已经责令经办人及参加人员退缴相关资金;五是针对未在定点维修单位修理公车问题,经单位核实真伪,并要求经办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是针对重复加油问题,相关当事人对于加油登记与中石化提供台账不符情况,已自查作出说明并退还相关款项到财务;七是针对2017年五一节显示车辆已经封存但仍报销五一期间加油费问题,单位内部核查五一期间确有公务使用,但未能及时与办公室报送公车封存人员对接;八是针对2013年-2016年在交易中心报销车辆维修费,财务做出说明,我局共三台公车,其中两台车在交易中心账上,因此每年作财务预算时,按照财政局要求都在交易中心列支车辆经费。局机关和交易中心是合署办公,因此办公经费开支未能严格区分。今后将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严格区分办公经费所属部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9、违规发放补贴和奖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加班费支付违规问题,经核实,已要求相关当事人将多领取的加班费退还财务;二是针对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局及中心将津贴已全部退回单位账户。2013年违规发放五一、端午过节费已经退还;三是针对以微电影奖金名义发放奖金问题,经查符合相关规定;四是针对以组织掼蛋比赛发放奖金问题,我局已经责令工会将超出规定奖励比例发放的奖励款全部收缴;五是针对超标准发放补贴,整改不到位问题,相关当事人已分别退缴2015年车补。按照2016年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滁办字[2016]61号)精神,我局已对2015年以后多发的津补贴进行清理退回。
20、差旅费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出差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务报销制度》,健全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明确出差必须要经领导先审批,详细注明出差人员、出差事由等,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二是针对无文件依据报销差旅费问题、无住宿费发票报销差旅费问题、支出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费补助问题、虚假票据入账问题、报销超出出差范围费用问题以及差旅费用报销单据要素不全,逻辑混乱问题,单位已核查真伪,并让相关当事人提供书面证明;三是针对重复、违规领取伙食补助问题,相关当事人已将重复、违规领取伙食补助退还财务。
21、支出报销凭证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结对帮扶单位和人员无信息、支出票据与实际不符问题、工作餐支出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当事人做出书面说明,提供证明材料;二是针对受理不真实、不合理票据问题,相关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因票据不全使用部分不合规票据入账,现不合规票据款项已经全部退交财务;三是针对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相关当事人已将费用退还我局财务;四是针对违规使用普通收据问题,经核查主要是因为未能领取到党费收缴专用票据及工会专用票据,局办公室统一购买收据,党小组和工会领取后用于向党员个人开具的党费收缴单据及工会收取局和交易中心承担的工会会费。我局已经出台收据管理办法,建立收据使用登记、回收记录,加强收据管理。
22、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人员核查协会撤销后移交的办公设施,财务部已将协会移交的办公设施向市财政局申请,已录入固定资产系统。
23、招标投标过程监管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重点项目开展检查;二是8月中旬下发《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检查的通知》,并于9月—10月对22个重点项目采取巡视施工现场、查阅施工日志、与项目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下发《关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情况的通报》,督促项目单位加强标后管理工作;三是对项目违规分包和转包行为的管理,根据《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规定,该项违法行为的管理属于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局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履约检查,督促做好履约信息公开工作。
24、违规设定程序,“本土”招标代理公司“独领风骚”。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针对此问题,经单位内部核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代理公司抽取方式如下:业主单位通过自行委托、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代理机构。一是自行委托,业主单位自行选择并直接确定代理机构;二是随机抽取,业主单位选择全部或者部分代理机构,或在代理公司工作群发布通知接受报名,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代理机构。目前,我局已健全完善代理公司管理制度,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业主单位选取代理公司的监管工作。
25、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案件办理存在问题,对照《行政处罚法》和《滁州市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制作《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完善立案手续,严格约谈询问,规范约谈笔录,规范文书送达执行,严格案件卷宗管理,确保执法工作做实做细;二是完善委托执法工作,与市财政、水利、城市执法局和交通等部门重新签订委托协议,各委托单位制作执法专用章交市公管局统一管理,进一步理清各自职责;三是针对案件超期办理问题,经查,该项目标的金额较大,我局在第一次与涉案企业约谈后,为进一步做实证据,安排人员前往涉案企业所在地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再次与涉案企业开展约谈,最终做实证据后下达行政处罚文书,过程时间较长。同时,《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并无明确要求,但在今后案件办理中,我局将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办理案件;四是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逻辑关系错误问题,经核实,系具体经办人员工作失误,已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吸取教训,认真严谨;五是针对文书送达只有一人签名问题,我局已经制定《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从严要求。
26、保证金退还不公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明确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要求,局领导要求相关科室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章办事。二是安排财务对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退还江西省某公司因其账号问题手工退还时未计算的22.5元投标保证金的利息。
三、持续用力 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前段时间的努力,市公管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执行落实规章制度,进一步转化运用整改成果,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抓好结合,以成果引领、联系和指导实践,转化为发展动力,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
1、持续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并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形成习惯成为常态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从严治党。局党组要提高站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六条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里,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行风,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
3、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既要治标,更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局党组将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对单位已有制度进行梳理,重点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弘扬良好政治文化、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环滁皆美”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0-3019001;邮政信箱: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市公管局办公室(邮编:239000);电子邮箱:czzbcgj@163.com。
(中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