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至8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17年11月14日就巡察“回头看”情况向党组进行了反馈。指出市妇联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等三个方面存在18个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整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妇联党组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市妇联党组对反馈意见照单接受,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1月14日,反馈会后,即召开党组会,提出在整改中规范,在整改中提升。会议决定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席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相关部室的任务。11月20日对照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表格,分解落实,所有任务全部由主席、副主席牵头,并确定组宣部、办公室和党支部具体承办,部室负责人是承办负责人。责任到部室,任务到人,推动整改落实。
二、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各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1)针对“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政研究的重要事项范围。
(2)针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来的心得体会、讨论材料等,列出目录清单,发给每位同志,对照检查,补缺补差。开展学习笔记检查,并将心得体会、优秀笔记贴在宣传栏进行展示交流。
2.关于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问题。
(3)针对“党政不分,以党组会代替主席办公会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主席办公会议制度》,杜绝以党组会代替主席办公会现象。
(4)针对“2015年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梳理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未在2016年度‘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问题。
整改情况:已在2017年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反馈民主生活会梳理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杜绝此类现象。
(5)针对“监督职责履行依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市妇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市妇联监督制度》等,细化监督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定期组织检查,严格执行单位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
(6)针对“干部管理使用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形成干部的梯队,根据干部实绩,适时选拔配备干部到合适的岗位。
3.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7)针对“大额资金支出未按制度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规定,细化资金支出管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认识不深入问题
(8)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进行了回头看。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材料,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9)针对“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支部梳理“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来的心得体会、讨论材料等,及时归档,汇集成册。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工作,严格按规定落实好各项学习教育任务。
2.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0)针对“党组会议记录简单,不能反映民主决策情况,无法体现民主集中制”问题。
整改情况:已确定专人记录党组会议。规范党组记录,详实反应会议过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体现民主决策过程。
(11)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提前收缴党费问题进行了整改。重新组织学习《党章》,严格党费收缴制度,明确党员党费按月缴纳,及时做好登记、公示,杜绝不规范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流于形式问题。
(12)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布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责任落实。
(13)针对“工作开展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思想教育,严格按规定落实好各项任务。严格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记录。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党的廉政政策,按照纪律检查的最新要求,抓细抓实。
2.关于纪检监察岗位履行监督责任严重缺失问题。
(14)针对“同级监督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深刻反思,严格执行监督职责。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
(15)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关于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仍有不到位的地方问题。
(16)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强化项目资金使用和配套分配管理,加强督查,强化监管。
(17)针对“对外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外捐赠物资管理,完善物资发放登记制度,细化发放程序。
(18)针对“对群众利益关注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反映的茶水炉损坏,不方便群众饮水问题,已经重新购买并安装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狠抓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市妇联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治本清源、固本强基,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有针对性建章立制。截止目前,制定和完善了《滁州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滁州市妇联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市妇联机关干部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和妇联区域化改革和村级“会改联”等多项规章制度,加强刚性约束,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出现第二次。
(二)强化成果运动,推动妇女事业科学发展。市妇联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集中精力抓整改,统筹兼顾抓落实。通过全面整改,妇联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党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得到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唤醒,党性觉悟不断提高,激发了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昂扬斗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0-30710750,邮寄地址:滁州市琅琊东路248号滁州市妇联办公室,邮政编码:239000,电子邮箱:czsfegwb@163.com。
(中共滁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