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椒县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的监管,严把人情关、审核关、公示关、准入关,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季度全县发放农村低保金1226万元,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6户538 人;新审批98户269 人。

一是加强信息比对,减少误差率

对所有新申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将其家庭基本信息录入滁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
比对房产、车辆、工商、税务等信息,对拥有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家庭人均存款超过低保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一律不予审批。


对所有新申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镇村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县民政部门再次组织人员逐户上门核查,重点查看申请对象家庭人口、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同时走访部分群众了解家庭情况,提高准确率。


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申报城乡低保待遇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统一填报《全椒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近亲属备案表》,并加大对申请对象的审核、监督力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在村委会的协助下,以村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小组邀请政府工作人员、包村干部、驻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10-30人组成。申请人或代理人陈述自己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人员介绍申请家庭的调查情况。现场评议投票,现场作出结论,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


为全县94个村设立了统一的低保公示栏。乡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在公示栏进行一榜公示。县民政局在信息比对、入户核查,作出审批决定前,对拟审批的低保家庭基本情况进行长期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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