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市长许继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关于修改《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滁州市区经营性用地管理办法》、滁州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全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PPP项目实施方案等情况的汇报,对上述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原则通过并提出修改意见。与会人员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实施条例。
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建设,将《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到位。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着力解决违规审批、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保护管理不力等问题,确保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修订《滁州市区经营性用地管理办法》是保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需要,对进一步理顺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的管理关系具有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储备分级、出让统一、权责对等、宗地结算、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加强供后动态监管,确保发挥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食品安全责重如山。《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要求的重要举措。要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要进一步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主办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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