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南谯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人声鼎沸,人民调解员们正在为21名农民工集中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案件没有开庭尚未审理就领到了拖欠工资,农民工们个个喜笑颜开。
3月初,21名农民工来到南谯法院,要求起诉雇主陶某,请求法院判令陶某支付拖欠劳务工资近12万余元。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该院启动诉前调解机制,联系雇主陶某,经过深入沟通,陶某坦白自己由于投资失利,资金紧张,并非故意拖欠。该院诉调中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提出分期付款方案,并反复耐心做好农民工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3月16日上午,陶某按照协议,带着首批工资款来到南谯法院,在该院主持下,发放给21名农民工。
农民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备受关注,追讨农民工工资问题屡见不鲜。针对本次纠纷,南谯法院再次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开辟绿色通道,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半个月内实现矛盾有效化解,最大限度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