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
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要依法惩处
决不姑息
大家是不是很高兴?
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几个典型案例吧
1月16日,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炉桥镇有人利用箱式货车兜售假酒。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窦某正在为经营户卸酒,车内装有“口子窖”、“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白酒共计107箱,销货单据显示已销售78箱。执法人员顺藤摸瓜,随后又查获下线8人,查扣涉嫌假酒95箱。经两酒厂技术人员鉴定,该批白酒为侵权假冒产品。据窦某交代,2016年10月因听信寿县蔡某说销售冒牌白酒利润高,便决定铤而走险从事该违法行为。
此案共查获假酒280箱(1120瓶),案值8.4万元,当事人违法销售假冒“口子窖”、“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牌白酒,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6万元的决定。
4月8日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某中学食堂开展执法检查,在检查时发现食堂仓库堆放27袋大米未标注生产日期并发现有生虫现象,执法人员立即将这27袋大米异地扣押。经查该中学的使用生虫的大米行为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规定和违反了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该中学使用生虫和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大米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没收生虫的大米27袋; 3、处3万元罚款。
明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
“先签收后验货”
“禁止自带酒水”
“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
遇到果断投诉!
为自己权益,扩散!
最后
让小编带大家了解
2017年度定远消费者投诉热点
提醒大家在遇到下列情况
一定要提高警惕!!!
1、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净水机推销问题。一些不良商家乘此机会,在小区周边、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以文艺表演、上门推销等形式搞净水机销售。所出售的净水机大多为“三无”、“质次价高” 产品,并且在推销的过程中夸大宣传,把净水机吹嘘成能够治病的“神器”,谎称所售净水机为国家家电下乡产品,有政府补贴等等。有些消费者甚至被多重搭售按摩脚盆等物品,价格高达数千元。
2、交通工具。一是电动车电池质量差。多数表现在电池带电时间短、寿命短等问题,也有一些是假冒名牌电池。二是售后服务不完善。表现在商家承诺不兑现,维修时不做维修记录等,导致售后服务出现纠纷。三是汽车买卖合同模糊,导致纠纷频发。
3、家居建材。一是很多商家在卖场宣传时都会打出“配件终身免费维修、水龙头保修5年、淋浴房终身维修”之类的广告语。事实上,这些大多是口头承诺,并没有写进合同里,也没有明确标注在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上。如果商家只是作出了口头承诺,没有书面证据,那么出现消费纠纷后,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二是家具建材领域偷梁换柱的现象司空见惯,比原定的马桶小一号、比原定的门材质差、比原定的家具尺寸小等等;三是家具建材掉漆、发霉、破损、做工差、散发刺激性气味等。
4、互联网服务。主要问题:手机上网收费不明确、网络信号差、维修不及时、擅自开通收费项目;宽带网络出现故障后维修不及时、宽带套餐无故更改;申请容易安装难,不按时安装;宽带业务在办理时,强制捆绑手机、电话业务;网络接入不稳定,运营商单方面停止业务;手机订制的套餐被修改;运营商单方面终止套餐服务;预存话费送手机,返还的话费不能按时、按约定返还;短信接到营销活动后,消费者未确定开通服务或订制服务强制被开通服务并收取费用;话费、流量费出现异常;售后服务滞后,承诺的时间内不解决、不反馈问题等。
来源:人民日报微博